据了解,为重点解决东莞规划面临的“三位一体”主城区建设、东部快速路地块统筹、长安滩涂围垦、松山湖工业园、虎门港、东部工业园建设等问题,结合日前市政府已下达给各镇街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的可申请指标,《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提出了今后规划的重大项目用地。
《方案》首先提出,重点确保两个指标:确保市下达的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指标;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能突破控制指标。各镇应根据镇总体规划,调整用地布局,重点是调整镇级工业园规模用地布局,压缩村级工业园,避免用地分散。具体要求是,镇街级新布局的工业用地须达到2000亩以上的规模,村级完善原有工业用地集中区规模不少于750亩。镇街中心区布局原则上与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协调,不得跨越式设立新区。
除布局工业用地外,还要求必须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要在城镇中心区周边划定不低于300米的绿化带,在工业集中区和居住区周边划定不低于50米的绿化带。落实各镇中心的规模,做好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各镇要划定基本农田
按城市总体规划,主城区包括市区四个街道和寮步镇。《方案》指出,作为市属重点工程项目,松山湖园区、东部工业园和虎门港的用地问题,由于它们都是非单独行政区,必须纳入相关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按各镇原行政界线规划,将园区所占地域作单独项目规划。
另外几项重点工程中,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统筹将由寮步、茶山、横沥、企石、东坑、石排六镇共同完成;长安滩涂围垦工作由市与长安、虎门两镇共同完成,面积3.3万亩;松山湖新增用地规模指标由市专项指标下达,规模为3.619万亩;东部工业园用地按城市规划确定37平方公里控制。
结合生态保护,《方案》还提出,各镇要划定基本农田。新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集中连片,最小区域面积不得小于50亩,而且必须保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质量应为该区域内较优的耕地。 |